剛剛看到這則報導覺得非常難過:
「新竹竹東遭殺害棄屍的邱姓國二少女命案,死者就讀的國中表示,死者是資源班學生,文靜內向、成績中下,他有人際社交障礙,常常會被欺負或誤會,但她很善良。」
任何人沒有權力去欺負另外一個人。更心酸的是因為先天上的因素被歧視,被欺負。我已經不能想像,她無助被欺負的狀況。
身為兩個女兒的爸爸,每天我帶著我的女兒去上學,我有時候也不禁擔心起來,她會不會被欺負? 遇到甚麼不好的事? 這是為人父母者,最深層的恐懼。
而前幾天新竹市發生的小六男童命案,一個還未長大的生命,還未來得及開啟的人生,就這樣沒了。對這些完全無法保護自己的兒童,這個大人所組成的社會,應該是要盡全力去保護她們。然而,甚麼也沒做到,在他們被欺負被殺害的時候,沒有任何做為。
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,是國家最根本的任務。一個沒有辦法保護弱者的國家,根本沒有存在的正當性。
我曾在德國看到電視新聞報導,有某地ㄧ名兒童失蹤。結果整個地區警方撲天蓋地的尋找這名小孩,不眠不休。最後果真成功找到。
這名邱姓少女失蹤多日,到底我們有沒有在乎她的生命? 她的安全? 花費多大的力氣在尋找她?
想到這裡不禁感覺一陣悲涼。